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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2.07.24 瀏覽次數: | ||||||
(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在大部分地區劃屬于消防工程的一部分,設計和施工單位均需要相應的資質,具體要求可查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由建設部頒布的《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其中的資質標準分為一、二兩個級別;一般由具備相應的消防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通常可以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但有些地方還有當地政府頒布的防火涂料施工企業管理規定等,所以建議最好咨詢一下項目所在地的相關部門。 內容如下: 由建設部頒布的《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中規定了以下業務范圍:(沒有涉及到石油化工裝置中鋼結構及設備防火施工方面). 承擔業務范圍 取得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建設工程中的消防設施項目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工程,還可承擔相應工程的總承包、項目管理等業務 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動控制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水噴霧滅火系統 4、氣體滅火系統 5、泡沫滅火系統 6、干粉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7、防煙排煙系統自動消防設施工程; 一、取得一級資質的企業,承擔消防設施工程的規模不受限制; 二、取得二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不大于4萬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災危險性為丙類及以下的廠房和庫房的消防設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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